2005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
土建施工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5年4月1日
一、 前言
1.1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地铁工程施工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 本评审细则仅适用本次工程招标。
1.4 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 评审小组
资格预审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5人)、企业管理总部(2人)、财务总部(2人)共9人组成。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 评审办法
3.1.1本次审查按照工法分A、B、C、D、E五类资格审查,根据申请人所报类别分别进行评审,A类为明挖法施工,B类为暗挖或明暗挖结合工法施工,C类为盾构法施工,D类为预制梁,E类为高架类(高架区间和高架车站)。
3.1.2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设定一个合格分数线,以70分为资格预审通过分数线,即是: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3.4条评审细则的规定评审,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者资格预审视为通过,得分低于70分者资格预审视为未通过。
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第二步:评审打分;
3)第三步:完成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文件内容,只要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资料视为不通过。只有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资料才可进入资格预审评分,否则将被淘汰。符合性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材料进行澄清,申请单位通过澄清补充的材料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份。
必须符合的内容:
1)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未在广州工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业主只接受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类的报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说明;
4)资质要求
A类:为明挖施工法。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土建类一级及以上资质。
B类:暗挖施工工法或明、暗挖两者结合复合型工法。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土建类一级及以上和隧道专业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近五年内有暗挖隧道施工业绩及经验(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C类:盾构工法(含盾构始发井明挖工法)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隧道专业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近五年内有暗挖隧道施工业绩及经验(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或隧道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成功的盾构施工经验(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D类:预制梁类
要求:省建设厅或以上颁发的砼预制构件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有20米以上整孔箱梁或节段拼装梁预制经验(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E类:高架类(高架区间和高架车站)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铁路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近五年内有相应的桥梁施工经验和业绩(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此类者均需说明500吨以上的架桥机是购买还是租赁或自有,数量多少。
5)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ISO质量认证证书;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应与公司成立的年限相同)。
3.4.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资格审查按评审细则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具体权重、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表规定。
3.4.2、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集中讨论、个人评分、平均汇总”的方式,具体就是:
1)每位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的报名资料审阅完成后,进行集中讨论、评议。
2)每位评审人员按照个人评议情况进行各自记名打分。
3)将各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