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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0242008050001 安装工程|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0242008050001
沈阳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风水电及设备区装修项目所需下述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风水电及设备区装修项目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风水电及设备区装修项目所需的设备:
智能疏散诱导装置,参考数量:22台主机,7732套指示灯具
数量以图纸为准,参考数量中不包括样机数量。
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 交货地点: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施工现场。
4.交货期: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l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l 投标人在2004~2006年度财务不得连续3年出现财务亏损;
l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
l 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制造商;且企业具有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
l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自2008年1月4日起至2008年1月1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可在沈阳招标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负责。每套图纸收取押金人民币1000元,招标结束后将图纸原样退回,凭收据退还押金。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1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爱街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定于2008年1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邢云云
电 话:024-24082122-8805
传 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李宁、何丽鑫
电 话:024-22503559、22503574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信箱:jdzbgs@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
帐 号:240180262210001
200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