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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0242008050026 建筑工程|设备|
招标代码:00242008050026
1.沈阳市地铁一号线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现对地铁一号线车辆段三大库所需配电箱(柜)、EPS电源柜和各种照明灯具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需求表中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设备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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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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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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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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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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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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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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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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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200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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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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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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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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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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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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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200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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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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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电源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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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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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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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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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20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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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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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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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 注:
①以上各包货物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量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②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合格投标人条件:
①:配电箱(柜):
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许可、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包括主要元器件)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3C”认证书,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且生产、销售业绩优良、资金周转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②EPS电源:
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许可、国家消防电子检测中心颁发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消防部门备案证明、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3C”认证书,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且生产、销售业绩优良、资金周转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③照明灯具:
具有招标货物生产经营许可、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3C”认证书、消防应急灯具应具备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且生产、经营业绩优良、资金周转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1月30日—2月5日(法定假日除外)到辽宁建设咨询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013房间)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19日9:30。
招 标 人:合肥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树同、周键
联系电话:13082408498、15940207229
传 真:024-25195573
招标代理人:辽宁建设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013房间
联系电话:024-22828877-862,865
传 真:024-22823441
联 系 人:蔡宇飞、李慧智、刘昌卫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滨河支行
账 号:06-181001040001157
200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