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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讯 记者金晓玲见习记者郭小满报道 11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沈阳市地铁招标建设3年多来,经检察机关与地铁建设指挥部共同努力,对职务犯罪实施同步预防,未出现一起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保障了健康、快速、安全、廉洁的地铁“阳光工程”建设。
为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05年9月共同签署了《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明确双方在预防工作中的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成立沈阳市地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地铁专项预防工作实行同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招投标过程是地铁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容易产生职务犯罪的关键部位。为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工作组,派出专职联络员,全程监督招标过程。
明年,沈阳市地铁建设将进入关键性的一年。一、二号线工程施工已全面展开,一号线机车即将试车,二号线还在紧张施工中。沈阳市检察机关将通过聘请工程建筑、预算、法律等方面专家参与工作;加强对地铁建设工程监管及施工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与招标管理、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共同打造全方位的监管体制,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