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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te)种设备使用单(dan)位落实(shi)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监督管理(li)规定
        来源:咸阳市(shi)天然气总公司 作者:咸阳市(shi)天然气总公司 点击数:1 发表时间:2023-05-10 14: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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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4日國家(jia)市(shi)場監督管理(li)總局令第74号公布 自20237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督促(chun)特(te)種設備使用單(dan)位,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xing)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che)輛的使用單(dan)位(以下簡稱使用單(dan)位),落實(shi)安全主體責任(ren),強化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特(te)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ren),規範安全管理(li)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te)種設備安全法》《特(te)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特(te)種設備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員,依法落實(shi)特(te)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ren)的行為及其監督管理(li),適用本規定。

        房屋(wu)建筑(zhu)工地、市(shi)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che)辆使用安全责任(ren)的落实(shi)及其监督管理(li),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條 特(te)種設備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li)製度(du),落實(shi)使用安全責任(ren)製,保(bao)證特(te)種設備安全運行。

        第二章 鍋爐

        第四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明確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锅炉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锅炉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锅炉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五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依法開展鍋爐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鍋爐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锅炉安全员发现锅炉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锅炉安全总监报告,锅炉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六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鍋爐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鍋爐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鍋爐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鍋爐安全員。

        第七條 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鍋爐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锅炉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锅炉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锅炉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八條 鍋爐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锅炉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锅炉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锅炉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锅炉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锅炉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锅炉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锅炉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锅炉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锅炉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锅炉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锅炉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锅炉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九條 鍋爐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鍋爐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锅炉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锅炉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锅炉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对锅炉进行日常(chang)巡检,监督检查锅炉作业人员到岗值守、巡回检查等工作情况,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锅炉定期检验计划,组织实(shi)施锅炉燃烧器年度(du)检查,督促(chun)落实(shi)锅炉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shi)故,参(can)加锅炉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锅炉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锅炉安全员守则》。

        第十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鍋爐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鍋爐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鍋爐停(備)用期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做好鍋爐及水處理(li)設備的防腐蝕等停爐保(bao)養(yang)工作。

        第十一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鍋爐安全日管控製度(du)。鍋爐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鍋爐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投入使用的鍋爐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鍋爐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鍋爐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十二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鍋爐安全周排查製度(du)。鍋爐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鍋爐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鍋爐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十三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鍋爐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鍋爐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鍋爐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鍋爐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鍋爐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十四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鍋爐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鍋爐安全總監職(zhi)責》《鍋爐安全員守則》以及鍋爐安全總監、鍋爐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鍋爐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鍋爐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鍋爐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十六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锅炉使用单(dan)位的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锅炉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十七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锅炉使用单(dan)位建立对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锅炉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锅炉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锅炉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五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十八條 鍋爐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鍋爐安全總監和鍋爐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锅炉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锅炉安全总监、锅炉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锅炉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锅炉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锅炉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锅炉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锅炉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三章 壓力容器

        第二十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明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压力容器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二十一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依法開展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壓力容器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压力容器安全员发现压力容器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压力容器安全总监报告,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二十二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壓力容器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壓力容器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壓力容器安全員。

        第二十三條 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压力容器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二十四條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压力容器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容器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压力容器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压力容器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压力容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压力容器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二十五條 壓力容器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日常(chang)巡检,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shi)故,参(can)加压力容器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压力容器安全员守则》。

        第二十六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壓力容器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壓力容器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二十七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日管控製度(du)。壓力容器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壓力容器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投入使用的壓力容器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壓力容器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二十八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周排查製度(du)。壓力容器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壓力容器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二十九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壓力容器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壓力容器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壓力容器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三十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壓力容器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壓力容器安全總監職(zhi)責》《壓力容器安全員守則》以及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壓力容器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三十一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壓力容器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壓力容器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三十二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的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压力容器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三十三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建立对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三十四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压力容器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压力容器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压力容器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四)压力容器使用单(dan)位包括使用压力容器的单(dan)位和移(yi)动式(shi)压力容器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

        第四章 氣瓶

        第三十六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明確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三十七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依法開展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气瓶安全员发现气瓶充(chong)装(zhuang)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气瓶充(chong)装(zhuang)活动并向气瓶安全总监报告,气瓶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三十八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氣瓶的數量、充(chong)裝(zhuang)介質等情況,配備氣瓶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氣瓶安全員,並逐個充(chong)裝(zhuang)工位明確負責的氣瓶安全員。

        第三十九條 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气瓶充(chong)装(zhuang)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气瓶充(chong)装(zhuang)过程控制等安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气瓶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四十條 氣瓶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气瓶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气瓶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气瓶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气瓶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气瓶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气瓶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气瓶安全监督检查、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组织建立并持续维(wei)护气瓶充(chong)装(zhuang)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十)组织编制安全用气须知或者用气说明书;

        (十一)组织实(shi)施报废气瓶的去功(gong)能(nen)化和办理(li)注销使用登记;

        (十二)本单(dan)位投保(bao)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责任(ren)保(bao)险(xian)的,落实(shi)相(xiang)应(ying)的保(bao)险(xian)管理(li)职(zhi)责;

        (十三)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气瓶安全管理(li)职(zhi)责。

        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气瓶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四十一條 氣瓶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氣瓶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气瓶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气瓶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气瓶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对气瓶进行日常(chang)巡检,组织实(shi)施气瓶充(chong)装(zhuang)前、后检查,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气瓶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气瓶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气瓶事(shi)故,参(can)加气瓶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落实(shi)本单(dan)位气瓶充(chong)装(zhuang)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各(ge)项功(gong)能(nen),逐只扫描出厂气瓶追溯标签确保(bao)气瓶满足(zu)可追溯要求(qiu);

        (八)负责向用气方(fang)宣传用气安全须知或者提(ti)供用气说明书;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气瓶安全管理(li)职(zhi)责。

        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气瓶安全员守则》。

        第四十二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四十三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日管控製度(du)。氣瓶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氣瓶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氣瓶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四十四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周排查製度(du)。氣瓶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四十五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氣瓶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四十六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氣瓶安全總監職(zhi)責》《氣瓶安全員守則》以及氣瓶安全總監、氣瓶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四十七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氣瓶充(chong)裝(zhuang)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八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對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的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气瓶充(chong)装(zhuang)要求(qiu)的,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四十九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應(ying)當為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建立对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五十條 氣瓶充(chong)裝(zhuang)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气瓶安全总监、气瓶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充(chong)装(zhuang)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气瓶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气瓶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气瓶充(chong)装(zhuang)安全的检查人员;

        (四)气瓶使用单(dan)位一般(ban)是指气瓶充(chong)装(zhuang)单(dan)位。

        第五章 壓力管道

        第五十二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明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压力管道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压力管道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和压力管道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五十三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依法開展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壓力管道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压力管道安全员发现压力管道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压力管道安全总监报告,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五十四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壓力管道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壓力管道安全員,並逐條明確負責的壓力管道安全員。

        第五十五條 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压力管道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压力管道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压力管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五十六條 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压力管道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管道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压力管道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压力管道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压力管道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压力管道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压力管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管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压力管道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五十七 條壓力管道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压力管道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压力管道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对压力管道进行日常(chang)巡检,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压力管道事(shi)故,参(can)加压力管道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压力管道安全员守则》。

        第五十八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壓力管道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壓力管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五十九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日管控製度(du)。壓力管道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壓力管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投入使用的壓力管道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六十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周排查製度(du)。壓力管道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壓力管道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六十一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壓力管道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壓力管道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壓力管道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六十二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壓力管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壓力管道安全總監職(zhi)責》《壓力管道安全員守則》以及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壓力管道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六十三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壓力管道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六十四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並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的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和压力管道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压力管道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六十五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建立对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和压力管道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和压力管道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三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和压力管道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六十六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压力管道安全总监、压力管道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压力管道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压力管道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四)压力管道使用单(dan)位是指工业管道使用单(dan)位。

        第六章 電梯

        第六十八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對於安裝(zhuang)於民用建築(zhu)的井道中,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運載裝(zhuang)置,進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應(ying)當采(cai)購和使用符合(he)電梯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標準的電梯。

        第六十九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明確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电梯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电梯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七十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依法開展電梯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電梯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电梯安全员发现电梯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相(xiang)应(ying)措(cuo)施或者通知电梯维(wei)护保(bao)养(yang)单(dan)位予以消除;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电梯安全总监报告,电梯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七十一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電梯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電梯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電梯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電梯安全員。

        第七十二條 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電梯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电梯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电梯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电梯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七十三條 電梯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电梯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电梯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电梯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电梯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电梯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电梯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本单(dan)位投保(bao)电梯保(bao)险(xian)的,落实(shi)相(xiang)应(ying)的保(bao)险(xian)管理(li)职(zhi)责;

        (十)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电梯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电梯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七十四條 電梯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電梯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电梯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三)妥(tuo)善保(bao)管电梯专用钥(yue)匙和工具(ju);

        (四)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五)对电梯进行日常(chang)巡检,引导和监督正确使用电梯;

        (六)对电梯维(wei)护保(bao)养(yang)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ren),配合(he)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七)确保(bao)电梯紧急报警(jing)装(zhuang)置正常(chang)使用,保(bao)持电梯应(ying)急救援通道畅(chang)通,在发生故障(zhang)和困人等突发情况时,立即安抚相(xiang)关人员,并组织救援;

        (八)编制电梯自行检测(ce)和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电梯自行检测(ce)、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九)按照规定报告电梯事(shi)故,参(can)加电梯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十)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电梯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电梯安全员守则》。

        第七十五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電梯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電梯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七十六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電梯安全日管控製度(du)。電梯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電梯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投入使用的電梯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電梯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通知電梯維(wei)護保(bao)養(yang)單(dan)位予以整改,及時上報電梯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七十七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電梯安全周排查製度(du)。電梯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電梯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電梯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电梯安全总监应(ying)当对维(wei)护保(bao)养(yang)过程进行全过程或者抽样监督,并作出记录,发现问(wen)题的应(ying)当及时处理(li)。

        第七十八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電梯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電梯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電梯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電梯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電梯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七十九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電梯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電梯安全總監職(zhi)責》《電梯安全員守則》以及電梯安全總監、電梯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八十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電梯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電梯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電梯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八十一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电梯使用单(dan)位的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电梯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八十二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电梯使用单(dan)位建立对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电梯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电梯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电梯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七十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在民用建築(zhu)的井道中安裝(zhuang)不屬於第六十八條所述電梯的機電設備,進行運送人、貨物的,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chai)除或者重新安裝(zhuang)符合(he)要求(qiu)的電梯。逾(yu)期未(wei)改正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te)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予以處罰。

        第八十四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电梯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條 電梯使用單(dan)位是指實(shi)際(ji)行使電梯使用管理(li)權的單(dan)位。符合(he)下列(lie)情形之一的為電梯使用單(dan)位:

        (一)新安装(zhuang)未(wei)移(yi)交(jiao)所有权人的,项目(mu)建设单(dan)位是使用单(dan)位;

        (二)单(dan)一产权且(qie)自行管理(li)的,电梯所有权人是使用单(dan)位;

        (三)委(wei)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市(shi)场主体管理(li)的,受委(wei)托方(fang)是使用单(dan)位;

        (四)出租房屋(wu)内安装(zhuang)的电梯或者出租电梯的,出租单(dan)位是使用单(dan)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shi)人另有约(yue)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yue)定;

        (五)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wei)托物业服务企业、维(wei)护保(bao)养(yang)单(dan)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shi)场主体管理(li)电梯,受委(wei)托方(fang)是使用单(dan)位。

        除上述情形之外无(wu)法确定使用单(dan)位的,由(you)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shi)处协调确定使用单(dan)位,或者由(you)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shi)处承担使用单(dan)位责任(ren)。

        第八十六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电梯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电梯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电梯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七章 起重機械

        第八十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明確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八十八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依法開展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起重機械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起重机械安全员发现起重机械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起重机械安全总监报告,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应(ying)當立即組織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處置措(cuo)施,消除嚴重事(shi)故隱(yin)患。

        第八十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起重機械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起重機械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起重機械安全員。

        第九十條 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起重机械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九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起重机械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起重机械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起重机械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起重机械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起重机械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九十二條 起重機械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起重機械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起重机械;

        (四)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chang)巡检,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起重机械事(shi)故,参(can)加起重机械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起重机械安全员守则》。

        第九十三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起重機械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起重機械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九十四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日管控製度(du)。起重機械安全員要每(mei)日根據《起重機械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對投入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巡檢,形成《每(mei)日起重機械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起重機械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九十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起重機械安全周排查製度(du)。起重機械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起重機械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九十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起重機械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起重機械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起重機械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九十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起重機械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起重機械安全總監職(zhi)責》《起重機械安全員守則》以及起重機械安全總監、起重機械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九十八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起重機械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起重機械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九十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起重机械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一百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建立对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八十八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一百零一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总监、起重机械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二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起重机械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起重机械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起重机械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八章 客運索道

        第一百零三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明確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客运索道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客运索道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和客运索道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一百零四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依法開展客運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客運索道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客运索道安全员发现客运索道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客运索道安全总监报告,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一百零五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客運索道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客運索道安全員,並逐條明確負責的客運索道安全員。

        第一百零六條 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客運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客运索道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客运索道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客运索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一百零七條 客運索道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客运索道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客运索道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索道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客运索道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客运索道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客运索道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客运索道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客运索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客运索道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客运索道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本单(dan)位投保(bao)客运索道保(bao)险(xian)的,落实(shi)相(xiang)应(ying)的保(bao)险(xian)管理(li)职(zhi)责;

        (十)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客运索道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一百零八條 客運索道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客運索道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客运索道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客运索道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对客运索道进行日常(chang)巡检,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客运索道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客运索道事(shi)故,参(can)加客运索道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客运索道安全员守则》。

        第一百零九條 客運索道使用本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客運索道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客運索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一百一十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客運索道安全日管控製度(du)。客運索道安全員要組織在客運索道每(mei)日投入使用前,根據《客運索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進行試(shi)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形成《每(mei)日客運索道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客運索道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客運索道安全周排查製度(du)。客運索道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客運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客運索道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客運索道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客運索道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客運索道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客運索道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一百一十三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客運索道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客運索道安全總監職(zhi)責》《客運索道安全員守則》以及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客運索道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一百一十四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客運索道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客運索道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一百一十五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的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和客运索道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客运索道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一百一十六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建立对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和客运索道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和客运索道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一百零四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和客运索道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一百一十七條 客運索道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客運索道安全總監和客運索道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客运索道安全总监、客运索道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客运索道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客运索道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客运索道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九章 大型(xing)遊樂設施

        第一百一十九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明確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一百二十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依法開展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发现大型(xing)游乐设施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报告,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一百二十一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大型(xing)遊樂設施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

        第一百二十二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一百二十三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大型(xing)游乐设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大型(xing)游乐设施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一百二十四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各(ge)类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大型(xing)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和技(ji)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对大型(xing)游乐设施进行日常(chang)检查,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大型(xing)游乐设施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大型(xing)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大型(xing)游乐设施事(shi)故,参(can)加大型(xing)游乐设施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责任(ren)。

        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守则》。

        第一百二十五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一百二十六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安全日管控製度(du)。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要組織在大型(xing)遊樂設施每(mei)日投入使用前,根據《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按照相(xiang)關安全技(ji)術規範和本單(dan)位安全管理(li)製度(du)的要求(qiu),進行試(shi)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形成《每(mei)日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應(ying)當立即采(cai)取防範措(cuo)施,及時上報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未(wei)發現問(wen)題的,也應(ying)當予以記錄,實(shi)行零風險(xian)報告。

        第一百二十七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周排查製度(du)。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一百二十八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管理(li)月調度(du)製度(du)。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一百二十九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職(zhi)責》《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守則》以及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一百三十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一百三十一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的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一百三十二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建立对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條 大型(xing)遊樂設施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總監和大型(xing)遊樂設施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三十四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大型(xing)游乐设施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大型(xing)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十章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che)輛

        第一百三十五條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che)輛(以下簡稱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依法配備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明確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的崗位職(zhi)責。

        场车(che)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dan)位场车(che)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shi)场车(che)使用安全主体责任(ren)的长效机制。场车(che)安全总监和场车(che)安全员应(ying)当按照岗位职(zhi)责,协助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

        第一百三十六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應(ying)當支持和保(bao)障(zhang)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依法開展場車(che)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在作出涉(she)及場車(che)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ying)當充(chong)分聽取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场车(che)安全员发现场车(che)存在一般(ban)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进行处理(li);发现存在严重事(shi)故隐(yin)患时,应(ying)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向场车(che)安全总监报告,场车(che)安全总监应(ying)当立即组织分析(xi)研判(pan),采(cai)取处置措(cuo)施,消除严重事(shi)故隐(yin)患。

        第一百三十七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根據本單(dan)位場車(che)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jing)等情況,配備場車(che)安全總監和足(zu)夠數量的場車(che)安全員,並逐台(tai)明確負責的場車(che)安全員。

        第一百三十八條 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應(ying)當具(ju)備下列(lie)場車(che)使用安全管理(li)能(nen)力:

        (一)熟悉场车(che)使用相(xiang)关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标准和本单(dan)位场车(che)安全使用要求(qiu);

        (二)具(ju)备识别(bie)和防控场车(che)使用安全风险(xian)的专业知识;

        (三)具(ju)备按照相(xiang)关要求(qiu)履(lv)行岗位职(zhi)责的能(nen)力;

        (四)符合(he)特(te)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ji)术规范的其他(ta)要求(qiu)。

        第一百三十九條 場車(che)安全總監按照職(zhi)責要求(qiu),直接(jie)對本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组织宣传、贯(guan)彻场车(che)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ji)术规范及相(xiang)关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dan)位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制度(du),督促(chun)落实(shi)场车(che)使用安全责任(ren)制,组织开展场车(che)安全合(he)规管理(li);

        (三)组织制定场车(che)事(shi)故应(ying)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ying)急演练;

        (四)落实(shi)场车(che)安全事(shi)故报告义务,采(cai)取措(cuo)施防止事(shi)故扩(kuo)大;

        (五)对场车(che)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ji)术培训,监督、指导场车(che)安全员做好相(xiang)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场车(che)使用安全风险(xian)评价工作,拟(ni)定并督促(chun)落实(shi)场车(che)使用安全风险(xian)防控措(cuo)施;

        (七)对本单(dan)位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ti)出改进措(cuo)施;

        (八)接(jie)受和配合(he)有关部门开展场车(che)安全监督检查、定期检验和事(shi)故调查等工作,如(ru)实(shi)提(ti)供有关材料(liao);

        (九)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场车(che)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场车(che)安全总监职(zhi)责》。

        第一百四十條 場車(che)安全員按照職(zhi)責要求(qiu),對場車(che)安全總監或者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lie)職(zhi)責:

        (一)建立健全场车(che)安全技(ji)术档案,并办理(li)本单(dan)位场车(che)使用登记;

        (二)组织制定场车(che)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对场车(che)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场车(che);

        (四)对场车(che)和作业区域(yu)进行日常(chang)巡检,纠(jiu)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五)编制场车(che)定期检验计划,督促(chun)落实(shi)场车(che)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六)按照规定报告场车(che)事(shi)故,参(can)加场车(che)事(shi)故救援,协助进行事(shi)故调查和善后处理(li);

        (七)履(lv)行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规定和本单(dan)位要求(qiu)的其他(ta)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职(zhi)责。

        场车(che)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he)本单(dan)位实(shi)际(ji),细化制定《场车(che)安全员守则》。

        第一百四十一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基(ji)於場車(che)安全風險(xian)防控的動態(tai)管理(li)機製,結合(he)本單(dan)位實(shi)際(ji),落實(shi)自查要求(qiu),製定《場車(che)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工作製度(du)和機製。

        第一百四十二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場車(che)安全日管控製度(du)。

        场车(che)安全员要每(mei)日根据《场车(che)安全风险(xian)管控清单(dan)》,按照相(xiang)关安全技(ji)术规范和本单(dan)位安全管理(li)制度(du)的要求(qiu),对投入使用的场车(che)和作业区域(yu)进行巡检,形成《每(mei)日场车(che)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风险(xian)隐(yin)患,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防范措(cuo)施,及时上报场车(che)安全总监或者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未(wei)发现问(wen)题的,也应(ying)当予以记录,实(shi)行零风险(xian)报告。

        第一百四十三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場車(che)安全周排查製度(du)。場車(che)安全總監要每(mei)周至少組織一次(c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分析(xi)研判(pan)場車(che)使用安全管理(li)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wen)題,形成《每(mei)周場車(che)安全排查治理(li)報告》。

        第一百四十四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建立場車(che)安全月調度(du)製度(du)。場車(che)使用單(dan)位主要負責人要每(mei)月至少聽取一次(ci)場車(che)安全總監管理(li)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場車(che)安全日常(chang)管理(li)、風險(xian)隱(yin)患排查治理(li)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du)安排,形成《每(mei)月場車(che)安全調度(du)會議紀要》。

        第一百四十五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將(jiang)主要負責人、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場車(che)安全風險(xian)管控清單(dan)》《場車(che)安全總監職(zhi)責》《場車(che)安全員守則》以及場車(che)安全總監、場車(che)安全員提(ti)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wen)題整改落實(shi)等履(lv)職(zhi)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一百四十六條 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應(ying)當將(jiang)場車(che)使用單(dan)位建立並落實(shi)場車(che)使用安全責任(ren)製等管理(li)製度(du),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du)中發現的場車(che)使用安全風險(xian)隱(yin)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一百四十七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對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並存檔備查。

        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按照国家(jia)市(shi)场监督管理(li)总局制定的《场车(che)使用安全管理(li)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内场车(che)使用单(dan)位的场车(che)安全总监和场车(che)安全员随(sui)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he)格,不再(zai)符合(he)场车(che)使用要求(qiu)的,使用单(dan)位应(ying)当立即采(cai)取整改措(cuo)施。

        第一百四十八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應(ying)當為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提(ti)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chong)分保(bao)障(zhang)其依法履(lv)行職(zhi)責。

        鼓励场车(che)使用单(dan)位建立对场车(che)安全总监和场车(che)安全员的激(ji)励约(yue)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xian)著的给予表彰(zhang)和奖(jiang)励,对履(lv)职(zhi)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在查处场车(che)使用单(dan)位违法行为时,应(ying)当将(jiang)场车(che)使用单(dan)位落实(shi)安全主体责任(ren)情况作为判(pan)断其主观(guan)过错、违法情节、处罚幅(fu)度(du)等考量的重要因(yin)素。

        场车(che)使用单(dan)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无(wu)正当理(li)由(you)未(wei)采(cai)纳场车(che)安全总监和场车(che)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提(ti)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应(ying)当认(ren)为场车(che)安全总监和场车(che)安全员已经依法履(lv)职(zhi)尽(jin)责,不予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條 場車(che)使用單(dan)位未(wei)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li)製度(du),或者未(wei)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場車(che)安全總監和場車(che)安全員的,由(you)縣級以上地方(fang)市(shi)場監督管理(li)部門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pi)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jiang)處罰情況納入國家(jia)企業信用信息公示(shi)係統(tong)。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场车(che)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场车(che)安全总监、场车(che)安全员未(wei)按规定要求(qiu)落实(shi)使用安全责任(ren)的,由(you)县级以上地方(fang)市(shi)场监督管理(li)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pi)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ren)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五十條 本規定下列(lie)用語的含義是:

        (一)场车(che)使用单(dan)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dan)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wei)托人或者实(shi)际(ji)控制人;

        (二)场车(che)安全总监是指本单(dan)位管理(li)层中负责场车(che)使用安全的管理(li)人员;

        (三)场车(che)安全员是指本单(dan)位具(ju)体负责场车(che)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20237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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